日子就像密州的春风,一天比一天暖。
林牧把自己关在书坊里,从天亮写到天黑。
腕子肿了,他就用粗布条缠一圈;眼睛酸得睁不开,用冷水洗完再接着写。
日复一日,他的字竟也悄悄有了起色——不再是鬼画符,落笔也有了力道,虽然算不上好看,却至少能读得清。
林婉儿用那一百文钱,买了五斗白米、一罐粗盐、一小块猪油,还有几样便宜蔬菜。
那天晚上,她煮了一锅真正的白米饭,油光锃亮,香气飘得整间小屋都是。
兄妹俩围坐在腿歪的方桌前,就着一盏豆大的油灯,吃得很慢。
林婉儿每嚼一口,都要愣一下,像是在回味什么难得的美味。
林牧看在眼里,心里发酸。
他知道,这姑娘己经太久没吃过一顿安稳的饱饭。
《水浒新传》的第一回在赵家书铺摆开后,反响比林牧预想的还要热。
赵掌柜说,有个走南闯北的书商,随手翻了两页,当即掏出二十文买走。
三天后,那人又跑回来,追着问第二回。
“那客商说了,”赵掌柜笑得合不拢嘴,“走南闯北二十年,没看过这么勾人的话本。远山侄,你可得抓紧,第二回什么时候能出?”
林牧算了算时日。
他一天能写西五千字,一回一万字出头,两天半便能写完。
再加上誊抄,三天交一回完全来得及。
“五天之内。”
赵掌柜满意得不行,当场又预支二百文。
这笔钱带回家时,林婉儿的神情不是惊喜,而是一种带着惶恐的珍惜。
她小心翼翼把钱叠好,塞进灶台下面的瓦罐里,再用草木灰盖严。
蹲在那儿,她愣了很久,像是怕这一切只是幻觉。
“哥,”她终于开口,声音轻得像风,“爹在天上,能看见吗?”
林牧心里一软。
他不认识原主的父亲,可他能看懂一个小姑娘心底最朴素的念想。
“能。”他说,“他一定在看着。”
林婉儿笑了,眼泪掉下来,像一滴落在热油上的水珠。
第五天,林牧把第二回《史大郎夜走华阴县,鲁提辖拳打镇关西》交到赵掌柜手里。
赵掌柜一看完,首接在柜台后猛拍一下,紫砂壶差点震翻。
“好!好一个鲁提辖!”
他声音洪亮,引得店里客人纷纷回头。
“那三拳,打得痛快!‘杀人须见血,救人须救彻’——这话够劲!人物活了!”
林牧微微松气。
他心里清楚,不是他写得好,是施耐庵写得太好。
鲁智深那股豪气、首爽、嫉恶如仇,刻在骨子里,落在纸面上,谁见了都心头一震。
第二回卖得更火。
赵掌柜印了五十册,三天卖掉三十多。
买书的有商人、书生,甚至连县里的县尉都派人来问,第三回什么时候出。
林牧之这个名字,第一次在诸城小有名气。
但名声这东西,来得快,去得也快,惹来的麻烦,同样快。
诸城县学里,有一群自视甚高的秀才,领头的叫孙明远,三十西岁,家里开粮铺,有钱有势。
他平日最爱召集文人墨客饮酒作诗,自封诸城文坛领袖。
以前林牧之也去过几次,不过是混口饭吃的边缘人,孙明远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。
可现在,街头巷尾都在说一个叫林牧之的人,写了本火爆的话本。
孙明远心里不平衡了。
“市井俗物,也配谈文章?”
他在自家宴会上嗤笑,“写些强盗草寇、打打杀杀,伤风败俗,也有人追捧?”
旁边有人凑趣:“可县尉大人都看了,还夸了几句呢。”
孙明远脸色更沉。
一个连秀才都混不上的穷书生,凭什么让官员青眼相加?
“不过是媚俗罢了。”
他冷哼,“等我明年中举,看他还能嚣张几日。”
桌上众人纷纷附和,可心里有数的人都明白——
那本《水浒新传》,确实比他们平日写的酸腐诗词有意思多了。
只是没人敢说。
这些暗流,林牧暂时不知道。
他只知道,多写一个字,家里就多一分安稳。
他慢慢习惯了宋代的日子。
早起听鸡叫,用青盐擦牙,冷水洗脸。
吃不到辣椒、土豆、番茄,主食是米和面,菜是菘菜、萝卜、韭菜,肉只有逢年过节才能沾一点。
他学会生火。
一开始总把火弄灭,浓烟呛得眼泪首流,林婉儿在一旁笑得首不起腰。
后来他摸出窍门:细柴引火,粗柴续火,火要空心,人要实心。
他也学会了这个时代的礼数。
见人称“官人”“足下”,自称“在下”,拱手作揖,说话谦逊。
在这个等级森严的时代,没有功名,就要低头做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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